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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因了”让我浑身发冷

  用上好的材料做出美味佳肴的,不一定是好厨师。一个好的厨师,可以把萝卜白菜做得跟山珍海味一样。厨艺成功的关键,在于合理的搭配和适当的火候,而不在于材料。

  用华丽的辞藻堆砌文学作品的,不一定是好写手。一个好的写手,可以用最平实朴素的字眼,写出最真实生动的文章。写作成功的关键,在于读者的共鸣,而不在于词汇。

  我之所以想起这些,是因为我看到一些所谓的作家,高频率地使用平时少见的词汇,以为如此与众不同,便可以显得自己有学问。

  其实,“与众不同”的动机恰恰毁了作家自己的形象。“众”绝对是不能得罪的。什么是众?就是那些习惯普通人最常使用的词汇的人。

  记得有位什么家说过,“文学一旦走向高雅,必将失去群众。”所以,如今作家的形象已经被某些追求“与众不同”的人毁掉了,而那些来自群众、并深入人心的文字作者,一律被称之为“写手”。写手为这个称呼骄傲,因为他们来自群众,使用群众最熟悉的语言创作,而拒绝酸文假醋。如果你称他们为“作家”,他们一定感到不悦:“你他妈骂谁呢?”

  我之所以想写这些,具体的诱因是因为我在某一天闲来无事上网看文章,发现某位伪作家在他的文章里不断使用酸溜溜的字眼,其中最让我恶心的是不断出现的“因了”:“因了我沁凉的手,或者因了我潮湿的心,我写下了太多忧郁的字”、“因了她的敏感,因了她心底有一片也许和我一样的潮湿”、“因了她,我很想记住今天……”

  接着,我用Google搜索了一下,又发现了一些:“因了有一个白色浴缸,因了有一扇朝向花园的窗,因了能看到窗外的蓝天和绿树,因了窗下开了又败败了又开的玫瑰,而永远的留在了俺的回忆里……”不知道这位仁兄到底是想模仿小资还是小农,“因了”与“俺”放在一起,就好像水果沙拉里放了臭豆腐。

  “网络因了文学而知性,情感因了四十而充满韵味。而我,因了驶进四十港而美丽起来……”啧啧,年纪一大把,都四十岁的人了,还像文学青年那么酸。

  “因了《三国》,儿子喜欢上了历史,并由中国通史向外国通史延伸”,都挺通俗的词汇,唯独这个“因了”,像一个穿着休闲服上街闲逛的市民,戴了一顶绅士的礼帽。

  “时而因了公差,时而因了私事,生出许多困惑与无聊。”看出来了,是挺困惑和无聊,不然不能不会说普通词汇。

  “因了那静,生命充满了自由之美;因了那光,生活的压力与尘世的烦恼被消解,被稀释。那诗意般的感受即便是一瞬,却因了不能忘怀而变得永恒。”

  呜呼!不能再往下看了。此时,滥用的“因了”已令我浑身发冷,鸡皮疙瘩落了一地。还好这时没有吃过饭,不然后果不堪设想。

  这个“因了”究竟是什么意思呢?“因了”其实就是汉语中的“因为”。按照现代汉语语法,“因为”如果加上“了”,便是错误的用法。因为“因为”是一个连词,在汉语语法里,包括连词在内的所有虚词,都是不能加时态助词“着、了、过”的,只有动词后面才能加上这些助词。譬如,你可以说“吃了”,但是不能说“而且了”,因为“吃”是动词,“而且”是连词,连词是没有时态的。那么,“因了”中的“因”,是不是动词?根据它所表达的意思,本人认为它不是“因循”等动词,而是连词“因为”。如果是连词,那么,这就是一个错误的词汇。

  “因了”的来历,据本人考证,是在上世纪初中国文坛推行的“白话文运动”和“五四新文化运动”中,一些作家翻译外文作品时,把外语语法中的时态也用汉语表时态的助词“着、了、过”直译过来所致,时态助词用得很乱,用在了连词“因”后面。或者,更合理的解释是,作家拿这个“因”变通为动词使用。因为那时的白话文本来就是稚嫩的(现代汉语语法是后来才发展起来的,在清末民初只是雏形),人们还不知道白话文是否应该与大众的口语一样相似,所以也就容忍了这些不伦不类的字眼。后来,随着现代汉语语法的逐渐成熟,“因了”等一些错误的和奇怪的组词方式基本上已经被大众所淘汰。

  尽管“因了”出自于一些白话文先驱的译作,但也只能当作语法实践的尝试,而不是当作范文和经典。但是,如今却有些“作家”在模仿白话文运动初期的那些写法,在近一个世纪之后,这样的东施效颦就愈加显得不伦不类。可惜的是,这样酸文假醋的“作家”,竟然很多是本该阳刚的男人。

  有趣的是,最前面提到的那位伪作家并非不会写“因为”,在他的文章里,“因为”和“因了”是交杂使用的:“因为我看不到别人眼里快乐的春天”、“因为我的手分明是沁凉的”、“因为我的心底确实一片潮湿”,那么,到底是“因为”还是“因了”?这个写法,就好像忽而说“土豆”忽而又说“马铃薯”一样混乱。

  当然,网上还有一些,诸如“我们因了趣味相投才彼此在这里相识的说”,那根本就不能算作是作家写的,甚至连伪作家都不能算,只能算作走狗,因为“……的说”是日语语法,我们有必要哈日到连语法都要效仿么?

  周星驰和崔永元们肯定不会用这样的词汇,而只用最通俗的字眼。但是不可否认的是,最通俗的语言拥有的是大众,所以他们才深受大众喜爱;而“因了”等等,却只能得到一些同样酸文假醋的小众,在一起孤芳自赏。我们当然不能拒绝小众的存在,正如尽管看电视肥皂剧的人虽然多,但去星巴克喝卡布其诺咖啡没招谁也没惹谁一样。但是,作为大众的代言人,我同样也有理由以自己的品位去鄙视它们。大众喝得最多的,是速溶咖啡。速溶咖啡品位不高,价钱便宜,但是,销量大。这就是《诗刊》萧条的原因,因为诗人们不食人间烟火,不会或者不屑用普通人的普通语言写诗,就像不会或者不屑加工萝卜白菜的伪厨师一样。

  本人是学汉语言的,但却从来不使用那些容易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字眼,更不使用错误的组词方式,只使用常见的词汇。我也喜欢写作,但我是一个会说粗话的写手,绝不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作家,请牢记这一点。如果有人说我写的东西很俗,我会感到如释重负,除了高兴还是高兴,并且“因了”你们的鼓励而持续俗下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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